市委编办以信用制度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质量
来源 :榆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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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3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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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主体信用意识,推动事业单位履职行为和管理方式规范化建设,榆林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建立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将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信用承诺对象,对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申办相关登记、规范法人证书使用等内容作出公开承诺,签订395份《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覆盖率达到100%。
据悉,全部承诺书通过陕西省登记管理网向社会公示,利用大数据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自觉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同时,市委编办把信用承诺制度与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有效衔接,将信用承诺内容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联合惩戒等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编办还加大与组织、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榆林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存在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2家,约谈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25家,进行联合惩戒,形成“多方协作、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工作格局,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