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审计局宣传贯彻落实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成效显著
来源 :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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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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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依法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榆林市审计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营造了浓厚的“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氛围。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宣传贯彻《条例》,要求各科室集体学习,并印发《条例》及《榆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文本,做到人手一册。在审计项目实施和对内审人员培训过程中,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拓展思路开展“法治+诚信”宣传活动,赴桃花园小区、馨园小区、榆审家园及周边商铺开展了以“用诚信美化心灵,用法治规范社会”为主题的法治和《条例》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强化审计承诺。根据新修订《审计法》《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被审计单位承诺书模版》并分发至各县市区审计局和市局各业务科室,做到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实现“全覆盖”,按照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要求,将承诺书全量上传“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予以公开。
三是统筹专项审计。实行“1个综合+N个专项”项目统筹推进。在开展“双公示”专项审计的同时,将“双公示”审计内容嵌入“1+N”审计模式,系统推进“双公示”审计与各批次审计项目统筹融合开展。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立行立改,督促被审计单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四是加强动态监管。开展全体人员知信、讲信、用信、守信的培训活动,组织单位职工进行个人失信行为自查,并如实填写《个人失信行为记录表》。定期更新《公职人员诚信档案表》,加强单位职工诚信动态监管工作。强化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外聘专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对当事人信用信息实行“逢办必查”。市审计局带领全市审计机关参加陕西省第十四届青年审计论坛征文活动,对参赛人员及市级评审专家的社会信用记录进行全量查询,确保评选过程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优选26篇论文中1篇获得一等奖、3篇获得二等奖、3篇获得三等奖,2篇获得优秀奖,市审计局获得优秀组织奖,获奖等级和数量创历史最好成绩。市审计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集体荣获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名同志获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工作者、1名同志获得信用应用创新工作者奖励。
下一步,市审计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今后工作中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紧紧围绕《条例》内容,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审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支撑。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贯彻会

“用诚信美化心灵,用法治规范社会”户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