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旭欠债142万元被法院悬赏曝光,速围观转发
来源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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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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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19)年第1号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8)陕0825执1342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金正旭,男,回族,1983年5月31日出生,住宁夏吴忠市明珠路北侧。
居民身份证号:640302198305310718
以上被执行人需履行债务本金1423600.96元及相应利息。
1、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由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将按照20000元作为奖金(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
2、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912-4335455。 张法官:13772939968、13335325177(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法院登记有关信息。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杜绝打击报复。
悬赏金额领取方式:
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金正旭并实际控制后三日内,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定边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