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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两元民生”首例赔付达成 金额10万元

来源 :榆林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5-28 10:56 打印

 日前,榆林市“两元民生”首例赔付达成,人保财险公司拿到该事故必要单证并确定保险责任,将赔款10万元支付死者家属。

 两元民生保险作为政策性的民生保险,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政府、人民的广泛关注和重视。4月18日,人保财险榆林市分公司接到被保险人为榆林市民政局,由榆阳支公司承保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元民生)出险报案。

 经了解,事故发生在2019年4月16日下午2点左右,在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王家湾村,村民蒋某因火灾意外死亡。事故现场有大面积过火痕迹,并残留未完全烧毁的死者衣物,目前死者已下葬。经核实出险地点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死者蒋某按户籍归属为本市居民,事发当天下午,死者家中无人,死者独自一人在家附近种地,突遇大火,因死者年事已高,来不及避火,躲到一家无人居住房子的墙角,当村民与家属赶到时,已经身故,经与警方核实,已排除他杀及其他人为因素,纯属火灾人身伤亡事故。依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救助保险条款》第三部分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故该案件属于保险责任。

 此次案件从收集资料后,到支付赔款仅仅用了半个工作日。人保财险的真诚服务、高效理赔得到了政府的高度认可及死者家属的真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