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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榆林”建设:崎岖之后有坦途

来源 :榆林文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4-13 10:26 打印

  2012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下滑,榆林发生民间借贷危机,因失信而导致的民商事案件屡见不鲜。社会诚信不断恶化,对外形象严重受损。榆林人要贷款非常难,这让本来就陷入危机的榆林更是雪上加霜。

  破解困局:

  全面启动“诚信榆林”建设

  从2013年开始,榆林连续五年将“诚信榆林”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100项重点工作和十项民生工程来抓。

  为调动全市力量参与诚信建设,2014年,榆林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诚信榆林”建设动员大会,提出用6年时间,全面开展“诚信榆林”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凝聚合力:

  常态化召开诚信联席会议

  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朝夕之功能够完成。2015年4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召开“诚信榆林”建设第一次联席会议,全市38家诚信建设成员单位联合签署《榆林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提出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召开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并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2016年8月,市委宣传部再次召开“诚信榆林”建设联席会议,34家重点单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打破行业部门信用信息壁垒,建立起部门联动的监督网络,也为诚信建设单位提供了政策依据。

  通过两次联席会议,基本解决了诚信“红黑榜”发布难的问题。

  筑牢根基:

  常态化推进诚信制度建设

  诚信建设离不开规章制度来保障。市委、市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在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同时,一并启动“诚信榆林”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进一步深化“诚信榆林”建设的意见》,成为诚信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2015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指导相关单位依据中、省有关政策,制定了行业系统“红黑榜”管理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

  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商局、交警支队、旅游局等单位都建立起相应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出台了一系列地方规范性文件,为开展联合惩戒违法失信,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难点突破:

  常态化发布诚信“红黑榜”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2012年以来,榆林民间借贷高发频发,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增多,特别是执行案件呈井喷式增长,仅2016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总数和标的总额占比高达全省的四分之一,“执行难”成为困扰榆林两级法院的最大难题。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5年至今,榆林共召开13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仅公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就多达2300多名。发布内容还涉及诚信纳税、安全生产监管、企业信用评价、旅游等上千名失信个人和企业。

  注重实效:

  常态化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公布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惩戒失信“老赖”。

  榆林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集中曝光,二是制度惩戒,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套在失信者肩上的沉重枷锁。对列入“黑榜”名单的各类失信人员和企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类媒介进行集中曝光。

  对于那些逃匿、隐藏财产的失信人员,职能部门还要进行联合打击。截至2017年10月份,市交警支队协助法院布控失信被执行人机动车辆267辆,拦截扣押机动车43辆。公安机关协助打击失信“老赖”,抓获长期在外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87人,并将225名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在集中曝光和联合惩戒双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老赖”感受到失信成本的巨大,主动还款的意愿越来越强。2015年以来,仅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就有280多人全部履行了还款义务,还款金额达3.4亿多元,所有失信被执行人都有不同额度的还款情形,累计还款总金额达5亿元多。(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