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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深入推进道路运输重点车辆管控联合惩戒工作

来源 :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14 17:07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管控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榆公发〔2020〕5号)文件要求,12月1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用办、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等部门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讨论推进道路运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学武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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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通报了全市公安交管部门道路运输重点车辆路面管控情况、运用平台大数据对重点违法企业开展研判分析结果。各单位参会人员针对重点违法和隐患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进行意见交流,并提出整治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锦庄充分肯定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和惩戒效果,就加强交通运输部门管理职能和打击违法等方面作了强调要求。一是夯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整改。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违规企业和重点车辆重点违法等问题,属榆阳区管辖范围的隐患企业要上门检查、督办整改;属其他县市管辖的隐患企业,由属地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反馈,屡教不改的企业必须停业整顿;二是建立重点车辆管控台账,精准施治。将拥有50辆以上货车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逐车排查,精准监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部门联合共防共治共罚,严格执法。根据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实际情况,可随时实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车机入网不在线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执法震慑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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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信用办副主任杨文元就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联合监管机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措施。他建议对违法企业分级分类进行监管,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对失信企业采取失信认定行政处罚,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从而督促失信企业限期整改,规范开展失信提示和约谈警示,推动失信信息社会公示,迫使企业自觉整改落实,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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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学武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公安交警部门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绝不姑息,严惩到底;二是要列出隐患企业名单,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加大联合执法频次,扩大打击整治范围,联手出重拳、管控“零容忍”;三是要启动公安交警执法站重建新建工作,依托执法站随机抽查路面车辆,对违法行为实现精准查缉;四是要各部门联合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认定工作,使联合监管有规可循、有法可据;五是抓紧做实联合监管工作,对隐患企业进行媒体曝光,教育警示,扩大社会影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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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检视了开展联合惩戒以来各部门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管控工作推动情况和初步成效,为各部门集中火力严规整治重点违法和隐患企业作出明确指示,为深化联合、部门协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列出任务清单,也将为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