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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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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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榆林创建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6月4日市公安局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世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各警种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市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通报了今年各警种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解读分解了工作任务,对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4项工作分别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这4项工作密切关联,是公安机关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后提升服务能力、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途径,各警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这4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一要夯实责任,紧盯任务抓好落实。这4项工作都是一把手工程,相关部门的分管局领导是责任领导,各警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盯,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进度表,确定专职人员,尽快补齐短板弱项,逐项落实推进。尤其要把握示范城市创建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加强典型案例、佐证资料的收集整理,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台账,确保工作进度。二要主动作为,灵活工作方法措施。各警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等不靠,主动与省厅和市上对口业务部门对接沟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和服务事项、业务流程,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症结,提出改进服务和创新应用的意见建议,科学制定便于基层操作、便于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信用工作和放管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要严格奖惩,强化督导考核问责。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督察、宣传部门要同步跟进,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同时,由政治部会同指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处等部门,制定出台这4项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将其做为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因部门工作不利影响了全局工作进度,要严格进行问责,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