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榆林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分行 关于印发《榆林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促进 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9-06 打印
榆林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促进
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5号)文件精神,推进全市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工作,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根据《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理顺融资服务平台管理机制
对应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管理机制,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原市金融局负责运行维护的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宣传名“榆快贷”平台,以下简称“信易贷”平台),调整为由市委金融办和市发改委双牵头,分别负责“信易贷”平台日常维护运行、融资数据归集报送和考核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
二、加强“信易贷”平台数据治理能力
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不断优化升级市“信易贷”平台,协同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类公共信用信息,依法授权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地向国家和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回传六类融资授信信息。(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
三、全面推进企业实名注册和授权书规范化工作
各县市区及园区和各银行机构基层网点要加大“信易贷”平台宣传和推广力度,推动辖区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指导、协助企业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授权书上传等工作。2024年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和园区企业注册、认证率占辖内存续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比例达60%以上,12月底前达8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
四、开展融资服务信息线上全量录入工作
按照“应上全上”原则,全面开展“信易贷”平台线上融资工作,培养中小微企业主动应用“信易贷”平台线上融资行为。一是各银行机构组织专人对于2023年初至今,未通过“信易贷”平台完成融资服务的数据(普惠小微和信用贷款),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融资服务数据录入标准导入“信易贷”平台。二是新增的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全部通过“信易贷”平台完成。各银行机构需要继续使用本行信贷系统的可以实行“双轨制”模式。(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三是各商业银行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易贷”平台业务工作,9月20日前各金融机构基于“信易贷”平台信贷投放率(含授信)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要达到80%以上,力争年底占比实现100%。人行榆林市分行、榆林金融监管分局负责监督。四是推行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引导我市企业在金融信贷业务中使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出具的无违法违规《专用信用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五、创新拓展“信易贷”业务
围绕全面提升获得信用贷款企业总量这一要求,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要充分应用“信易贷”平台政银企数据枢纽作用,创新推出各类“体验贷”“小额贷(1万-10万元)”“短快贷(15—30日)”等新融资产品,简化融资授信流程,培养企业融资信心和习惯,大幅提升中小微企业信贷获得率。到12月底,各银行机构获得信用贷款企业总量同比增长要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人行榆林市分行、榆林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六、规范化开展联合建模工作
依托“信易贷”平台与银行联合建立预授信评价模型,制定完善的联合建模和全流程放款具体产品的说明和管理规则,实现申请产品、查看额度、获得授信等全流程操作。鼓励各银行机构将贷款业务从城市延伸至乡村,从企业延伸到个人,建立实时决策引擎+大数据风控建模体系,构建风险准入、授信定价、贷后预警、贷后催收等模型,实现无感授信及全流程放款。(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省联社榆林审计中心,各银行机构)
七、加强监督考核
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工作与地方融资考核奖励办法和县区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排名挂钩,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县区和银行机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落后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行榆林市分行、榆林金融监管分局)
附件1
信易贷授权协议及融资信息表操作指南
根据《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和榆林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要求,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www.yulinrongzi.cn),按照信息标准规范,制定了以下操作指南。
一、工作目标
大力提升平台信用融资授信规模、质量。依托各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发动辖区中小企业入驻平台,将企业信息规范导入平台。
二、操作流程
1.商业银行需根据《企业融资授权信息表》(见附件2)要求,按时填写、上报存量或新增的企业信用类融资信息。电子版可以在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邮箱下载(ylrzpt@163.com,密码:jrbrzk3898399);
2.填报时需要同步向企业收集《授权协议》。没有授权协议的要协助上报企业完成《授权协议》签署工作(模板见附件3),《授权协议》需上传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图片,《授权协议》必须有企业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授权协议》电子文件应以“企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命名且大小尽量不超过1M;《授权协议》模板中的“被授权方”涉及单位应全部保留,“查询信用信息”等(可选)项建议全选;
3.办理新增企业融资业务时,商业银行应要求内部信贷部门增加市“信易贷”企业实名注册认证、签署上传《授权协议》的流程;
三、工作要求
做到三个全量。一是做到银行自身客户全量填写企业融资授权信息表和《授权协议》;二是做到填写资料全量正确;三是银行开展辖区中小企业(非客户)全量走访工作、动员填报材料。
四、反馈机制
各银行“信易贷”平台联络员每周收集材料,并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材料打包文件发送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邮箱(ylrzpt@163.com),平台将及时反馈银行完成情况至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
五、咨询电话
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电话:0912-3898399
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电话:1371878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