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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信用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27 打印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

关于印发《榆林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榆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榆林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2022年4月24日


榆林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榆林市社会信用工作深化提升的关键之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陕西省和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实施《榆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数字化、服务化、长效化”为总目标,以施行《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为依托,以“行业信用建设年”为主题,全面推进新型信用监管改革,加快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全力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营商环境,为新时代榆林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信用法治建设 强化普法宣贯

(一)全面落实信用法治工作开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释法工作,利用各类平台载体,面向不同层次受众,广泛开展信用法治宣讲和培训活动。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奖惩措施清单。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行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依法建立完善管理措施清单等配套措施,推动全市信用法治化建设。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规范信用政策制定程序,开展政策修订、文件废止等清理规范工作。加强信用服务业培育和监管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以“征信修复”“信用修复”名义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行为,依法打击信用服务领域乱象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强信用数字化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三)建设“智慧信用”项目。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中省市社会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建成以信用报告中心、模型中心、合同中心、用户中心为核心的“信用大脑”,构建全市公共信用服务总枢纽,建设“数据+产品”双擎驱动的全市统一公共信用数据服务和应用体系提升信用数字化服务能力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加强数据标准化治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我市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全市“双公示”数据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报送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以及随意撤销数据等情况定期开展全市“双公示”专项评价考核工作,力争实现“双公示”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情况全部清零。启动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信息的归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法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重点对涉及融资服务的企业用水、用电、燃气、物流仓储、环境保护、科技研发、政务服务、不动产、纳税、法院拍卖等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全量归集共享,提升信息归集时效性和数据质量,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鼓励主体信用信息自主注册,拓展信用信息渠道。(发改委牵头,市中院、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智慧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税务局、国网供电按职责分别负责)

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范化治理。持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纠偏更新、全量转换等规范化工作,指定专人专岗负责与省、部级行业主管单位衔接,全面提升重错代码纠偏效率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强化社会主体权益保护严格遵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确保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简化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流程,提高信用修复效率缩短受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市县两级要积极组织召开信用修复培训会扩大信用修复培训范围和规模,不断提升失信企业修复退出比例,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加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安全保护,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做好重点信用业务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加快政务云基础平台密码保护建设,切实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市委网信办市智慧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九)启动行业信用建设年。以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主线,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主力军作用开展全市2022行业信用建设年”活动。制定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措施。全面推进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加强重点职业人群培训教育和诚信文化宣传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探索创新“信用+双随机+联动监管”的行业信用监管新模式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案例,做好典型案例发布宣传(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拓展信用承诺制覆盖面。全面推进告知信用承诺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书模板细化承诺事项目录健全承诺履约评价机制。加快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务审批等重点领域推动信用承诺“网上办”。在各县市区开展企业主动承诺行动,全量归集上传承诺书力争做到企业和特定岗位重点人群信用承诺全覆盖。市审批局、市司法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夯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市场主体不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瞄准风险、靶向监管。推动环保、住建、食药、交通、文旅、农业农村、能源教育、卫生生产安全等重点行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和监管,并将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提升信用规则应用率(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二)依法开展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市场或行业准入、限制参加评先评优、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从严审慎授信等惩戒措施。同时,依法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提示约谈、警示约谈、行政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市场性惩戒等多类型惩戒措施,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或履行法定义务或实施市场禁入

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措施。重点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领域,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办理流程为信用评价良好的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措施、成本减免或者优先支持等激励措施。加快将本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好的优质企业向“信易贷”平台推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三)提升合同履约监管能力。发改、财政等部门协同建立合同履约监管制度及时归集报送相关合同信息依托市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对政府采购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大宗中长期合同实行事前合同签署、事中履约检查、事后效果评价闭环监管未履约的政府机构和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惩戒。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提升政府公信力

(十四)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机构失信清理整改,健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管理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强政府债券履约监管。在党员干部理论培训中增加信用专题课,围绕诚信和职业道德举办各类“诚信大讲堂”活动。加强人大、政协、监察机关等监督机构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做好省级政务诚信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水平提升。市发改委、市政府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服务经济发展

(十五)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坚持信用信息核查,拓展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加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加强信用信息开放合作,“信+”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向商务、民生、社会治理等方向延伸,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六)打好“信易贷”融资服务“组合拳”。优化升级“信易贷”平台,探索建立信用信息政银互信模型;降低信贷综合成本,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线上线下获得信用贷款便利度;健全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强化“信易贷”工作考核督导加强国家、省、市三级“信易贷”平台宣传推广,引导企业在“信易贷”平台实名注册使用,推动“信易贷”规模、增速“双提升”市金融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七)启动“乡村振兴+信用”工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市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加强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建档立卡、归集报送和信用评价工作,创新涉农信贷产品,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率和信贷比例。开展“信用示范户”“信用示范村镇”“信用示范街区”等创建活动。建立“信用+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信用品牌价值。加强农村诚信宣传教育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市传媒中心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坚持创新引领,强化试点示范

(十八)积极推进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第四批全国信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神木、定边、靖边、米脂等县市区积极创建第二批省级信用建设示范县区。深化沿黄区域城市信用应用互认合作聚焦“信用+碳普惠”,携手相关城市、机构开展“碳信用”等课题应用研究。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九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全面推开“诚信进课堂”、诚信走进千家万户等活动。培育诚信典型示范单位,开展第二批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积极挖掘宣传诚信企业、诚信品牌诚信人物诚信故事,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报道。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加强督导考核,保障工作落实

(二十)加强考核督导。理顺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紧盯国家监测评价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季度工作监测点评机制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区域、本部门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定期以工作台账的方式做好调度管理并报市信用办。对标先进地区,加强调研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