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联系人:方珺,联系电话:0912-8193581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6月4日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
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深化我局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14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探索推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树立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管理理念。通过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全方位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服务效率。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相关要求,宣传教育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强化市场企业守法经营责任意识,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和差异化管理措施,建立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监管体系,形成“让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时时不安”的市场监管常态。
三、分级分类评价对象
榆林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企业和户外广告设置企业。
四、信用分级分类标准
根据职责权限,遵循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精神,对监管对象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信用优;B级为信用良;C级为信用一般;D级信用差。
(一)A级: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原则,具有良好商业信用,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城市管理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记录的市场主体,综合评定结果信用为优等级。
(二)B级:指能基本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一年内责令限期改正累计次数不超过1次的;一年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超过1次的;一年内发生行政处罚案件不超过1次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综合评定结果信用为良等级。
(三)C级:指不能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多次违反城市管理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一年内责令限期改正累计次数3次(包含)以内的;一年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次(包含)以内的;一年内发生行政处罚案件3次(包含)以内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综合评定结果信用为一般等级。
(四)D级:指不能遵守法律法规和存在多次失信行为,并严重违反城市管理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一年内责令限期改正累计次数超过3次的;一年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超过3次的;一年内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超过3次的;一年内发生强制执行的;一年内发生暴力抗法的;其他严重情形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综合评定结果信用为差等级。
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同时包括多个不同种类和幅度的,以最重的种类和幅度确定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同一处理决定中包含多个违法行为的,应当对每个违法行为分别确定其失信严重程度。
五、信用评定方法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实施,具体由市局法制科负责,局属各单位、各科室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开展,评定工作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每年12月底之前各支队上报榆林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企业和户外广告设置企业分级分类评价结果(户外广告设置企业分级分类评价表参照附件《榆林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企业分级分类评价表》样式制作),市局法制科将各支队评定结果汇总后综合评定,并公布本年度的评定情况,同时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将结果上报市信用办。
六、分类监管措施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年度信用等级,按照以下方式对企业开展监督管理。
(一)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减少或免除日常监督检查;对渣土运输备案(核准)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可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企业在政府采购、安排和拨付专项资金、评选行业领域内信用建设及业务工作方面的奖项、荣誉,优先考虑推荐信用评价级别较高的企业。
(二)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适当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采取信用提醒予以惩戒;对渣土运输备案(核准)从严把关。
(三)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列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进行诚信约谈予以惩戒;严格限制渣土运输备案(核准)。
(四)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暂停渣土运输备案(核准);纳入失信企业管理,上报榆林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议其他行政部门联合惩戒;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信用建设及业务工作方面的奖项、荣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把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作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二)强化配合,发挥合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涉及信用宣传、企业承诺、执法监督、惩戒激励各个方面和环节,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主动与市局法制科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同时及时搜集管辖范围内信用管理工作信息,及时向市局法制科报送工作信息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由市局法制科上传至榆林市信用信息平台,共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体系。
(三)大胆实践,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尚在探索阶段,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敢为人先,大胆实践,努力尝试以企业信用等级为核心,结合企业其它特征和行业特点细化企业分级分类规则和标准,创新分类管理手段和措施,争取做出特色和亮点。
附件:榆林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企业分级分类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