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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娃捡钱上交 次日警察给她颁奖状

来源 :东南早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7-05 打印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日前,在永春县桃城镇一家幼儿园门口,一名5岁的小朋友放学时捡到55元,并将钱交给正在值护学岗的警察。令小朋友和家人意外的是,次日警察叔叔特意拿了一张奖状到幼儿园,为拾金不昧的小朋友颁奖。

  6月25日下午,中班5岁的小朋友郑滢钰和爸爸走到幼儿园门口准备回家时,在地上捡到了55元。之后,她抬起头对爸爸说:“我要拿给警察叔叔。”爸爸点头支持她。当时正在幼儿园门口值护学岗的是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的民警,民警接到小朋友的钱,大赞小朋友的拾金不昧,并主动和小朋友合影。

  “我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第二天在学校的班级群里看到照片,警察还特意去班级给她颁奖状。”郑滢钰的父亲郑新治说。据了解,当天正赶上幼儿园大班的毕业典礼,所以这张奖状不仅在中班的班级里颁发,也在大班的毕业典礼上颁发。

  “我们就是想给小朋友一个深刻的表扬,让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棒,顺便告诉其他小朋友,做好事有多棒!”桃城派出所民警孙恬婧说。

  “那天小朋友很开心,一回到家就说警察叔叔给她发奖状了。警察有心了,很暖!”郑新治介绍,平常他并没有特意和小滢钰讲捡到东西要交给警察,只是绘本上多多少少有涉及相关内容。不过小滢钰也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歌,他怀疑女儿也是受到儿歌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