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最新印发三个联合奖惩备忘录
来源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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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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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377号)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通知,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对联合激励对象、激励措施及实施单位、信息共享与联合激励的实施方式,及联合激励的实施管理等事宜进行了规划部署。
《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277号)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通知,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商务部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明确,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指在家政服务领域经营活动中违反《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机构及人员等责任主体,包括:(1)失信家政服务企业;(2)失信家政服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
《备忘录》还对家政服务领域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惩戒措施进行了规划部署。
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342号)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通知,为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明确,联合惩戒对象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
(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
(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备忘录》还对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联合惩戒措施及实施单位、联合惩戒的动态管理等事宜进行了规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