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市场主体活力,盟民政局建立“四项机制”,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自律自查机制。印发《关于开展盟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锡民政发﹝2021﹞8号),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治自律与内部监督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对照15项重点自查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目前,38家盟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均已完成自查。
二是,部门协同机制。印发《关于开展锡盟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锡民政发﹝2021﹞20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机构,明确民政、发改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构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机制。结合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三部门联合对盟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联动抽查,抽查率达到10%。
三是,长效监管机制。采用“二同步”工作法,即行业协会商会参加年度检查、领取会费收据时同步填报收费信息,登记管理机关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同步核查收费情况;向社会公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依托内蒙古自治区 “十四五” 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系统,全盟各级民政部门每月公开一次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信息,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能。
四是,正向激励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锡民政发﹝2021﹞7号),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社会责任,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开展“我是党员·我帮你”为企业送优惠政策宣讲,把帮助企业渡难关的相关国家优惠政策和知识传达给行业协会商会各企业会员,帮助他们利用政策为企业减负担,改善营商环境。据统计,全盟10家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和企业减免和降低会费总计30.3万元,其中:推出免收会费举措的有8家、减免收费金额8.7万元;推出降低收费举措的有2家、降低收费金额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