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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11 打印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麦市监发〔2022〕42号

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下属各单位:

  现将根据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行动的通知》(天市监发〔2022〕46号)安排,区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2年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力度,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工作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自觉,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减负、恢复发展,加大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二、工作重点

  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要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紧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线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切实为市场主体增加活力。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的收费情况,检查时限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要围绕以下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收费,因地制宜、精准有效地开展专项行动。

  (一)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清理整治,遏制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对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重点查处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不规范继续收取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政府部门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二)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要继续对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以及企业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协会进行重点抽查,严厉查处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三)聚焦交通物流领域收费,促进国际国内物流降成本增效提质。密切关注交通物流价格动态,加大对铁路收费监管力度,重点查处铁路、机场等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行为,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规定标准收费的行为。依法查处货代、堆场、报关等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四)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会同发改、住建、电力等部门,开展清理整治,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落实收费政策要求,停止收取明令取消和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推动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加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

  (五)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会同区金融办,推动商业银行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商业银行自查自纠、退费整改。重点查处信贷、助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4月12日之前)。摸查调研辖区内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重点,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治理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4月30日前)。通过发送通知、媒体报道、发送提醒告诫书等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宣传,组织涉企收费主体对照专项治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主动规范、及时清退、整改到位。

  (三)实地检查(5月1日至11月15日)。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重点主要为中介机构、交通物流、商业银行及其他领域相关收费。加强与民政、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四)归纳总结(11月15日至12月2日)。及时总结检查阶段性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收费问题,深入分析、查找乱收费原因,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情况和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区局。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管股、法规股、稽查室及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价格监管、综合执法职能作用,明确分工,通力合作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治理涉企违规收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场监管所务必高度重视,把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节点和规定动作,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部署,统筹执法力量,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识涉企收费存在的问题隐蔽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紧紧围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领域,通过组织座谈交流、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做好前期调查,做到有的放矢。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近年来尤其是新出台惠企政策的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要创新监管模式,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推进。区局将视情况开展工作督导,力争发现并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工信、住建、交通、民政、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政策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形成监管合力。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源头加强整改,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提出完善清费治乱减负体制机制政策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防范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媒体,开展涉企收费相关政策宣传,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动态,积极宣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市场主体反映的违规收费问题,形成对涉企违规收费“零容忍”社会共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请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市属和驻市涉企收费单位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信息搜集汇总,于每月1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及工作简报,每季度末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情况和典型案例,2022年12月2日前向区局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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