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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清涧县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14 15:07 打印


                    清涧县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我县全面加强信用法治建设,依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按照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的总体原则,坚持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服务市场,争先进位”为目标导向,紧盯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融合推进信用创新工作,为全县“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一、依法依规推进信用法治建设

(一)扎实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21〕51号)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信用建设法治化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无上位法支撑的约束性信用制度,清理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和惩戒措施,力争在2月底建立台账,上半年完成全县自查自纠,9月迎接省级核查。配合市上做好信用立法工作,推动更多信用措施进入行业、地方权限内的相关专项立法。(县发改科技局、县司法局、人民银行清涧县支行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夯实基础建设,优化提升平台服务能力

(二)加强数据标准化治理。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20〕1727号),重点开展以“双公示”为核心的数据治理行动,建立“双公示”问责机制,定期开展全县“双公示”专项评估和核查工作,6月份前实现“双公示”信息漏报、瞒报和迟报情况全部清零。到2021年底“双公示”合格率达到90%以上。(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狠抓数据归集共享。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时效性和数据质量,分阶段推进与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工建审批系统、公安、医保、住房公积金、双随机等第三方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扩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范围,以公用事业数据为重点,加快水、电、燃气、物流仓储、电信、税务、法院等信用信息的全量归集共享。力争年底前平台数据归集总量突破1亿条。(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法院、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电力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狠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治理工作。切实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纠偏更新、准确赋码和全量转换工作,指定专岗专人负责,全面提升数据治理、业务管理和应用服务能力。(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启动“智慧信用”建设。一是配合我市“数字政府”工程,优化提升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能力,打造“信用大数据中心”,建设包含信用平台支撑、数据融合、业务协同、社会各方参与的“信用一张网”,加强与省信用平台互联共享,初步构建“智慧信用”大格局。二是强化平台服务市场的能力水平。重点建设企业信用承诺系统、电子信用合同系统、企业营商环境服务系统、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城市信用监测和营商监测系统、联合奖惩智能系统,完善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使用功能。(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机制。严格遵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确保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简化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流程,提高信用修复效率,缩短受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扩大信用修复培训范围和规模,全年组织召开县级信用修复培训会议2场以上。大幅提升失信企业修复退出数量,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县发改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安全保护,做好平台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县公安局、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开展试点示范,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

(八)推进事前环节信用承诺与信用核查。一是推进主动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信用承诺事项范围,促进“放管服”改革,同时,在全市推进信用承诺书标准化管理,督促各行业制定相应的承诺事项清单和对应的标准化承诺书模板。加强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工作。二是全面开展“逢办必查”信用核查机制,扩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引导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管理、资质审核、信贷管理中使用信用报告。三是完善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县发改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推进事中环节信用评价与联合监管。一是坚持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为导向,在能源化工、食品药品、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公共卫生、交通运输等19个重点行业持续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示范。二是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推行“信用联合监管”模式,促进信用监管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深度融合,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县发改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城管局、人民银行清涧县支行、县邮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推进事后环节联合奖惩与协调治理。一是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在县政务大厅和重点监管部门部署联合奖惩智能系统,按照省市制定的失信治理清单和措施目录,实施联合奖惩,归集典型案例。二是加强失信企业辅导。利用企业纳税人等级评定和准入前培训教育等环节,加强对于落后和失信企业的信用知识培训和业务辅导,提升我县A级纳税人和诚信企业占比,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三是建立完善“企业信用顾问”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向市场主体提供信用咨询、修复协助、失信预警和企业诚信文化建设以及提供信用报告等服务。(县发改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支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十一)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开展政务诚信评价,适时对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调查评估。完善政务诚信档案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将工作人员荣誉奖励和违法违纪等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加强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教育管理工作,开展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二)加强政务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政府机构失信行为的专项治理,力争实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零”目标,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发生。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治理,强化对重大社会公共事件的正面引导和奥论宣传工作。(县财政局、县工贸局、县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三)开展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榆文明委〔2020〕17号),针对当前榆林市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在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失信领域、国家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领域、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金融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十个方面集中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全面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公示工作和信用承诺工作,实现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和信用承诺全覆盖。(县委宣传部、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法院、县教体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扶贫办、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清涧县支行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深化信用应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四)进一步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提升“信用榆林”APP服务市场的能力,不断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扩大APP影响力。加强与银行、第三方平台和本地商业服务企业合作,形成“政银企民”四位一体的“智慧信用生态联盟”。到2021年底,实现新增“信易+”应用场景2个以上,重点建成“信用报告掌上应用、电子信用合同掌上应用、掌上信用承诺”等服务企业移动端应用3个以上。(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五)“信易贷”服务企业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增加融资担保政策导入和工作流模块建设,促进融资担保资金落地实现智能化、平台化,积极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融资对接和信用信息服务,提升平台企业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价的影响力和权威性。二是建立县级国有征信公司,拓展信息归集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大幅缩短授信时间。三是建立多元化风险缓释和共担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中小企业贷款规模,提高贷款便利度。促进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四方配合联动。四是加强“信易贷”宣传推广工作。在政策、共享、平台、注册、监管、示范、通报等方面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推进金融、工贸、市场监管、农业、工商联等部门以及相关协会商会联动的协作,提升“信易贷”的社会知晓度,企业分别在全国、陕西省和市级“信易贷”平台同步注册。 (县发改科技局、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工商联、县工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按职贵分别负责)

(十六)提升服务民生能力。推动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在家政、养老、托幼、中介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信息应用路径和信用服务模式。(县发改科技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树立诚信意识,营造全社会重信守诺氛围

(十七)争创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按照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创建工作,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城市信用水平,立足我县现有基础,进一步深化沿黄区域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积极探索区域信用互认机制。(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八)县域信用创新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加强农村诚信建设。配合后续扶贫保障工作,聚焦文明村镇建设,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推进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二是探索推动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多渠道整合农户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推进农村地区信用评定。三是持续开展以“名优产品信用品牌”为主的“一县一特色”创建工作。四是加强以“美丽乡村”为主题的诚信文化宣传作品制作和宣传工作,鼓励采用诚信短视频、抖音系列、展览、户外大屏等形式开展更多面向农村诚信故事。(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融媒体中心、人民银行清涧县支行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九)行业自治引领企业诚信文化建设。促进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示范,建立行业信用监管机制,鼓励行业组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内部失信通报、联合惩戒,协助主管部门把好信用监管“第一关”。倡导会员企业带头开展行业自律自治,承诺诚信生产经营。引导企业建立自身诚信文化,在“信用榆林”APP上主动注册信息。(县工商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十)培育全民守信践诺文化意识。一是广泛开展诚信进企业、进社区、“3.15” “6.14” 等各类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着眼信用法治建设和政策文件解读,普及信用知识,发布信用工作动态,引导树立“讲诚信、重履约”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到2021年底,全县各类诚信教育户外宣传活动达20场次。二是在全县创新开展“诚信进课堂”活动,重点在中小学课堂中定期增设“诚信教育”专题课,开展“诚信走进校园”活动,从小树立诚信意识。(县教体局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提升工作水平,加强督导考核保障

(二十一)加强考核督导。紧盯国家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细化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台账调度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对标先进地区,加强调研学习,增加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