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简报(第10期)
来源 :子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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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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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检察: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
立足检察职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近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为服务保障县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
一、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相关犯罪,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二、依法慎重处理企业(家)违法犯罪行为,宽严相济,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三、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五、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大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
六、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的司法救济力度。
七、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消除市场主体经营障碍。
八、送法进企,加强涉企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九、强化与工商联、工贸局、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十、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完善制度建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自觉强化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意识,切实把改善、提升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制定了《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制度措施,在打击妨害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强化12309检察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为服务保障县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依据。
加强协调配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为了充分保障县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县工商联联合制定了《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子洲县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工作衔接、促进信息互通、明确责任主体、做好法治宣传上下足功夫,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提升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通过送法进企,加强涉企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和法律咨询等,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职能及开展的相关工作的认识,拉近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之间的距离,提升民营企业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选派政治素质好、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组成服务团队,主动上门倾听民营企业诉求,为民营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帮助,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创建微信交流群组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当好服务民营企业合格“老娘舅”,着力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