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拘留”执行协作联动,高效打击拒执行为
发布人:佚名
来源 :横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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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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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横山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干警雷霆出击,远赴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对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调查,对其名下隐匿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并联合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白界派出所将被执行人潘某某拘留。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潘某某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潘某某于2024年7月31日前支付申请执行人内蒙古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140000元,若不能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强制申请全部工程款156400元及所产生的相应利息。约定期限已至,被执行人却迟迟未按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横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封房产
执行中,承办人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该案件的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调查。正值执行干警一筹莫展之时,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潘某某名下有一处房产。得知这一情况后,横山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制定方案,由张旺贵副局长带队,远赴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古城村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皇天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发现潘某某名下确有房产一套。掌握证据后,执行干警决定对该房产采取查封,张贴腾房公告等措施。
拘留被执行人
房屋查封后,承办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潘某某电话沟通,被执行人都予以拒接,案件又一度陷入僵局。突然接到白界派出所办案民警电话,发现被执行人潘某某行踪。我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旺贵迅速赶到白界派出所,将被执行人潘某某控制住。随即白界派出所办案民警与横山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潘某某进行谈话,面对执行威慑,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依旧抗拒执法,于2025年4月16日对潘某某实施拘留措施。
自法院与公安局联合成立拒执办公室以来,严厉打击了投机取巧、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为促进矛盾化解、推动执行提速增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下一步,横山法院持续探索执行联动模式,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高效打击拒执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诚信守约的社会秩序筑牢司法屏障。